近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公布。瑞丽市纪委、监委第一时间发出通知,及时印发《条例》原文和修订前后对照图,设置宣传栏,组织专题学习会。纪检干部充分利用手机、网络等媒体,通过集中学、研讨学、个人学相结合的方式掀起了学习讨论《条例》热潮。
“修订《条例》体现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宣示了反腐败斗争不停不休的顽强意志和坚定决心,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纪遵循。”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谈道。
信访室主任说:“修订后的《条例》更加科学、严密,技法衔接更加‘严丝合缝’,为我们执纪审查提供了更加全面的参照依据。”
“新《条例》有许多值得关注之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强了。作为基层一线的纪检干部,必须加强学习,认真践行,拉紧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这条法律准绳。”第四监督审查室干部如是说。
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说:“《条例》中加入‘四个意识’指明了执纪方向,加入‘四种形态’阐明了执纪方式。”“将一些新型违纪行为列入‘负面清单’,更加体现了《条例》坚持问题导向。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学在前、做在前,认真对照、深刻领会,做纪律的执行者和践行者。”该室干部说道。
“这次修订《条例》,紧密结合了新时代新使命新要求,我们要学深学透,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宣传部部长表示,将认真学习,同时通过“指尖平台”积极宣传,营造“随时充电”的学习氛围。
“《条例》增加了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实巡视巡察工作整改要求的处分决定,为我们的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导和依据。”巡察办主任谈道。
“《条例》的修订,表明了纪律对党员干部的约束更强更有力,学好《条例》、守住底线,做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的党员干部。”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表示。(瑞丽市纪委、监委 谭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