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厅2017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8-08-16 10:42:11   来源:云南省纪委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职能概述

中共云南省纪委在中共云南省委和中央纪委的双重领导下,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开展工作。省委巡视组是省委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视监督的专门机构,对省委负责并报告工作,省委巡视办设在省纪委。省纪委主要职责是: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省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省委省政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决策部署精神,指导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3.负责对党员进行纪律教育,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各级党组织、党员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并处理全省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按照管理权限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4.负责全省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州(市)纪委书记、副书记和派驻纪检组长、副组长等的提名和考察工作;组织和指导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5.承办中央纪委、监察部和省委、省政府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工作重点

2017年,按照党中央的战略部署,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领导下,省纪委组织协调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迎接党的十九大,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作为贯穿全年工作的主线,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对接延伸做实中央巡视“回头看”,紧紧围绕推动云南政治生态明显改善的目标,严肃认真、深入彻底地解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扎实做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2017年,省纪委主动协助省委,把中央巡视组对云南开展巡视“回头看”作为对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体检”,牵头制订我省《整改方案》,协调相关部门,落实135项具体整改措施,同步开展22项专项整治、17项重要制度建章立制。坚决肃清白恩培、仇和等余毒,推动云南政治生态修复净化。二是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2017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32617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6371件,立案7227件,其中省管干部63件;处分7745人;组织开展追逃追赃工作,共追回出逃人员60人,追赃5176万元。三是坚决整治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2017年全年共受理扶贫领域诉求100842件,办结99544件;排查扶贫领域问题25564件,移交问题线索12793件,处理问题线索6122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33人。四是聚焦政治巡视巡察,巡视利剑作用进一步发挥。2017年,省委开展3轮巡视,巡视党组织74个,发现各类问题564个,涉及领导干部问题线索407件,根据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已立案查处省管干部18名。市县两级巡察发现问题19986个,问题线索3250件。五是积极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党的十九大后,省纪委密切与省人大、省检察院、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等机关和部门协作,认真制定转隶具体方案,协调做好办公场所调整配置等保障工作,稳步推进监察委员会组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省纪委纳入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该单位是:中共云南省纪委办公厅(本级)。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7年末,省纪委实有人员编制352人。其中:行政编制309人,事业编制43人;年末在职在编实有人数301人,其中行政人员29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1人),事业人员9人。

离退休人员113人。其中:离休人员13人,退休人员100人。

实有车辆编制74辆,在编实有车辆74辆。其中,隶属省纪委机关车辆51辆,省委巡视机构23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省纪委办公厅全年收入共计16193.2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占总收入100%。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其他收入。

与2016年决算收入数11873.14万元相比,2017年收入数增加4320.1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纪检监察行政运行经费增加。2017年10月,省委省政府调整行政事业单位工资结构,增加2017规范改革性津贴,并调整2017年工作目标绩效综合考核奖励标准。二是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做实、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三是计划用于项目支出的收入数增加。2017年省纪委追加了预算申报项目。主要增加项目:一是补助全省派驻纪检组办案场所建设经费1230万;二是省纪委《云南党风》建设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宣传资金991万;三是中央有关工作组在滇工作保障经费350万;四是监察体制改革前期工作专项经费300万;五是强化“四个意识”实践“四种形态”系列文章读本专项经费223.09万元。2017年用于项目支出所需金额较去年有显著增长(包含结转2018年度继续使用的1545.49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省纪委办公厅支出决算数合计14647.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共计7837.40万元,占总支出比重54%,项目支出共计6810.36万元,占总支出比重46%。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相较2016年支出决算数11873.14万元,本年支出决算数增加2774.62万元。其中,用于基本支出的费用增加1355.88万元。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一是纪检监察行政运行经费增加。2017年10月,省委省政府调整行政事业单位工资结构,增加2017规范改革性津贴,并提高2017年工作目标绩效综合考核奖励标准。二是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做实、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增加了本年收入数。用于项目的支出的费用增加1418.74万元。增加的项目支出主要囊括用于保障中央有关工作组在滇工作经费、补助全省派驻机构办案场所改造经费、《云南党风》建设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宣传经费及监察体制改革前期工作经费等纪检监察事务相关经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单位用于保障省纪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837.4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55.88万元。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一是纪检监察行政运行经费增加。2017年10月,省委省政府调整行政事业单位工资结构,增加2017规范改革性津贴,并提高2017年工作目标绩效综合考核标准。二是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做实、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增加了本年支出数。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所列支的人员经费支出共计7161.3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开支676.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单位用于保障省纪委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共计6810.3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18.7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以中央巡视“回头看”整改为推动,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查办案件、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前所未有。二是积极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党的十九大召开后,云南省巡视推动监察体制改革各项工作,确保2018年年初完成监察体制改革前期各项工作。2017年,项目支出具体列支情况为:因公出国专项经费17.00万元,更新执法执勤用车45.00万元,大案要案办案经费500.00万元,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费(9号文,属上年度返还额度)99.64万元,云南党风刊物运行经费300万元,雨花工作点运行经费1500万元,中央有关工作组在滇工作保障经费350万元,强化“四个意识”实践“四种形态”系列文章读本专项经费223.09万元,保障越南政府监察总署代表团访滇工作经费12.85万元,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及责任制考核专项经费68万元,《中国纪检监察报》和《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征订专项经费500.00万元,《云南党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宣传专项资金151.09万元,省委巡视组运行经费1463.07万元,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费(35号文)345.34万元,副省级领导自雇费5.28万元,补助全省派驻纪检组办案场所建设经费123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省纪委办公厅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647.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对较,2017年支出决算数共计增加2774.62万元。2017年基本支出费用共计7837.40万元,比照上一年度增加1355.88万元。分析增加原因:一是纪检监察行政运行经费增加。2017年10月,省委省政府调整行政事业单位工资结构,增加2017规范改革性津贴,并提高2017年工作目标绩效综合考核奖励标准。二是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做实、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增加了本年基本支出。2017年用于项目支出的费用共计6810.36万元,较2016年度增加1418.7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18.7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以中央巡视“回头看”整改为推动,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查办案件、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前所未有。二是积极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党的十九大召开后,云南省巡视推动监察体制改革各项工作,确保2018年年初完成监察体制改革前期各项工作。2017年,项目支出具体列支情况为:因公出国专项经费17.00万元,更新执法执勤用车45.00万元,大案要案办案经费500.00万元,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费(9号文,属上年度返还额度)99.64万元,云南党风刊物运行经费300万元,雨花工作点运行经费1500万元,中央有关工作组在滇工作保障经费350万元,强化“四个意识”实践“四种形态”系列文章读本专项经费223.09万元,保障越南政府监察总署代表团访滇工作经费12.85万元,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及责任制考核专项经费68万元,《中国纪检监察报》和《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征订专项经费500.00万元,《云南党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宣传专项资金151.09万元,省委巡视组运行经费1463.07万元,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费(35号文)345.34万元,副省级领导自雇费5.28万元,补助全省派驻纪检组办案场所建设经费123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按功能科目分类,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如下:

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共计13354.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列支方向为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大案要案查处、事业运行、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

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共计856.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列支方向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

用于住房保障支出共计436.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列支方向为缴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承担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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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省纪委办公厅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为849.4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99.18万元,完成预算的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7万元,完成预算的3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89.60万元,完成预算的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2.58万元,完成预算的37%。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坚持厉行节约原则,采取严格有效管理措施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同上一年度对比。2017年省纪委办公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2016年增加18.11万元,增幅为3.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较上年减少5.54万元,减幅为24.5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总数较上年增加35.28万元,增幅为9.96%;公务接待费支出相较上年减少11.63万元,减幅11.16%。分析本年“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1.更新一辆执法执勤工作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净增45万元,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降低35.28万元;2.省纪委机关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省纪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7.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3.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9.6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78.05%;公务接待费支出92.58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18.55%。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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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7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9人次。支出主要用于出国(境)劝返“红通”人员。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9.60万元。其中:

用于公务用车购置支出45万元,购置车辆共计1辆(执法执勤特殊用车)。

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44.60万元。单位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4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主要用于74辆纪检监察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2.58万元。

国内接待费共计92.85万元,无国(境)外接待经费。共安排公务接待108批次,接待人次5107人。包含外事接待2批次,225人次,接待金额12.85万元。开支主要用于接待中央纪委、兄弟省(市、区)、省内州(市)、县(市、区)纪委来昆办案人员食宿开支以及越南代表团等外事访滇接待开支。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省纪委办公厅用于保障省纪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共计676.0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10.35万元。大幅减少主要原因为: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坚持厉行节约原则,采取严格有效管理措施压缩“三公”经费支出。积极调整支出结构,优化支出内容,缩减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的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省纪委办公厅资产总额共计50142.9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83.65万元,固定资产47859.33万元,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在建工程,无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90.42万元,固定资产减少779.91万元。本年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按规定集中报废报损历年应处理资产1479项,账面原值2144.4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分析变动原因为:1.本年因处置2016年资产清查盘盈盘亏资产。2.处置已满足使用年限且无法继续提供服务资产。3.筹备监察体制改革工作购入相关资产。4.处置前期公务用车拍卖所涉资产并购入补缺新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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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6.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6.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未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采购的具体货物为办公办案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及办公家具等设备。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监察体制改革: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涉及政治权利、政治体制、政治关系的重大调整,目的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党的十九大对此作出战略部署,要求将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制定监察法。通过改革,实现国家监察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国家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各级监察委员会与同级纪委合署办公,根据监察法的规定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