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纪委监委为充分发挥党纪政务处分应有的惩戒、警示和教育作用,在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上下足功夫。今年以来,先后对11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进行通报,开展回访教育9人次,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2份。
县纪委监委深入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通过召开回访教育专题会议、进行案件剖析警示教育、个别谈话等方式,多角度了解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状态和现实表现情况;开展思想帮带,注重正面疏导,通过谈话、家访、座谈等形式,认真听取其对所犯错误的认识和改进情况,以及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做好思想教育、政策解释、困难帮扶等工作,使其放下思想包袱,重拾工作和生活信心。对影响期内知错改错的,按期解除处分,使其轻装上阵,重塑廉洁从政的良好形象。
在处分期满时,根据掌握的教育管理工作情况和民主测评结果,客观、公正作出总体评价,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及时恢复党员权利或解除处分。进一步强化正面教育,通过组织受处分人员学习身边的先进典型,使得学有榜样、追有方向、赶有目标,补强受处分人员精神之钙,为立行立改、日常表现优秀的受处分党员干部提供发展空间。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党纪法规教育培训,帮助受处分人员切实增强法纪观念。充分运用受处分干部现实表现的正反典型,激发他们的勇气和斗志。同时,加大对其家属教育力度,让家属积极配合,帮助自己的亲人提高认识,正确对待处分。目前已对13家案发单位开展了党纪法规专题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
县纪委监委甄别梳理近两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精心筛选出11件典型案例行进通报曝光,用身边人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教育身边的人,并督促案发单位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进行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要求各案发单位找准案发原因,对症下药,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力求做到以案为戒、以案促教、以教促改、以改促建,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县纪委监委联合县法院、县检察院组织5个案发单位干部职工开展庭审现场警示教育。(瞿建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