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楚雄州制定下发《关于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等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的方案》,指出将派出5个专项督查组对全州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专项督查。
《方案》明确,督导工作由州纪委牵头,州委宣传部、州委组织部、州委督查室参与,组成5个专项督查组,通过查阅资料、个别谈话、延伸检查、重点抽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分别对10县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州委九届三次全会精神等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着力发现和解决对十九大精神等学习宣传贯彻不及时、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或敷衍应付、弄虚作假、流于形式等问题。
《方案》列出督查清单,将督导的重点内容明确细化为是否对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州委九届三次全会精神及时进行部署安排;是否存在传达学习宣传贯彻不及时、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或敷衍应付、流于形式,只采取收听收看等简单方式学习宣传贯彻等问题;是否结合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要求和措施,是否以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州委九届三次全会精神为指引,结合实际扎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是否存在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州委九届三次全会精神中的其他纪律作风问题等方面,实行“对单”检查。
《方案》强调,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要认真分析汇总检查情况,对10县市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情况形成督查情况报告及问题清单,并将专项督查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同时,对专项督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实行销号管理,对拒不整改或不按期整改的严肃追究责任,对违反纪律规定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并通报曝光,确保检查抽查工作取得实效。(苏一烈 黄永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