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法出台以来,鲁甸县纪委、监委积极适应新常态,用足绣花功夫,狠抓学习提高,在“学法、考法、用法、促进工作”上出实招、下功夫,全面提升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加快工作磨合和感情融合,努力打造一支对党忠诚、本领高强、干事创业的纪检监察“新军”。截至目前,开展监察法集中学习4次;邀请专家讲授法律知识讲座1次;订购下发监察法读本200余本;开展法律知识考试1次。
多种方式“深里学”。通过“自学、集中学、专家讲、网络平台看”等学习方式,对监察法9章69条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学习,并结合纪检监察机关实际,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准确把握监察机关职责、监察范围和管辖、监察权限、监察程序等重点内容,深刻理解内涵精髓,用法律知识武装头脑,坚决做到常学常思、真学真做,在工作中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监察法的行动自觉。
集中检验“定期考”。通过率先的学习和升华,县纪委监委组织3名班子领导每人拟出一套测试卷,经班子成员集中审核讨论定卷后,交由专人负责保管,确保试卷内容不外泄,待确定考试日期后,随机抽取一套试题进行测试,并由主要领导作为监考官,现场监督考试,现场批改成绩。对考试不重视、考试成绩不理想的领导干部将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绝不遮丑避短、绝不姑息迁就。
工作实践“灵活用”。按照“能力大提升、工作大促进、情感大融合”的目标要求,县纪委监委把学习监察法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党章党规结合起来,切实做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活学活用、用以促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积极把理论知识转化为学习成果,指导工作实践,实现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顺畅对接,实现工作提升与感情融合高度发酵。
学用结合“促提升”。坚持以学促用、学用结合,在准确理解和把握监察法的实质和内涵的基础上,创新工作方式,做到应用知识不死板、落实工作不呆板、严格程序不含糊、执纪审查不糊涂,在实践中促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在实践中加强对监察法条文的掌握和理解,以过硬的作风和扎实的工作成效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1至5月,共处置问题线索62件,同比增长210%;初步核实20件,同比增长81.8%;立案25件25人,同比增长177.8%;处理17人,同比增长21.4%。(林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