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体制改革以来,临沧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监察法,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把“合署”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通过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拓宽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手段,确保监督无盲区、无死角,真正实现“全覆盖”“无空白”,不断开创新时代全市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
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监察体制改革后,全市监督对象达8.6万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探索实践,加强对乡镇学校、医院、基层站所等单位公职人员和村委会成员及其受委托从事管理人员的监督,把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到“最后一公里”。
拓宽监督渠道。按照监察法规定,抓好对6类监察对象,特别是新增监察对象的监督,在市、县两级监督的基础上,赋予乡镇纪检干部以监察员身份和相应权限,履行纪检监察双重职责,重点监督乡镇公职人员以及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依法履职、廉洁从政从业等情况。
创新监督手段。坚持问题导向,创新监督手段,畅通“信、访、网、电、微”为主的监督举报渠道的同时,充分发挥社会群众监督作用,纪检监察干部主动扑下身子进村入户,面对面倾听群众诉求,直接受理信访举报。按照省纪委、监委《关于对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加强监督的意见(试行)》要求,对去年以来公职人员履职尽责问题线索进行摸底排查,并做好处置工作。
今年1至4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287件(次),同比上升135.2%;处置问题线索186件,同比上升51.2%;立案99件,同比上升45.6%。(陈伟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