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学法用法氛围浓 “互学互考”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8-05-24 08:00:42   来源:昭通市纪委

“请问,监察机关进行搜查时,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哪个部门配合?”“公安机关。”这是鲁甸县纪检监察干部“你问我答、互学互考、共同进步”学习《监察法》的一个缩影。

鲁甸县纪委、监委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把《监察法》的学习与应用作为提升素质、增强本领的“必修课”。采用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找不足、补短板,组织引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学习,帮助大家准确把握条文要义、深刻领会内涵实质,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学以致用,切实加深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对监察法的理解,充分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掀起了学习热潮。

“自《监察法》出台后,鲁甸县纪委、监委第一时间订购200余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及时分发到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手中,方便大家阅读学习。现在,大家常常利用工作闲暇之余,采用互学互考的方式,相互交流、彼此切磋,学习劲头十足。”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黄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