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法第三条: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照本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类似这样的信息,南华县所有公职人员每天都会准时收到。这是南华县纪委县监委公职人员拿起手机学习监察法的缩影。
据悉,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颁布实施以来,县纪委县监委高度重视,及早谋划学习宣传方案,在利用会议、培训等传统模式学习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各单位“企信通”平台的优势,采取“日学一条”的形式,群发或转发信息,每天向全县所有公职人员、村组干部发送一条监察法内容学习的短信。
截至目前,县纪委县监委共编辑发送监察法学习内容的短信30余条,全县共发送信息26000余次,共7000余名公职人员和村组干部查看并学习,确保学习宣传监察法“全覆盖”。(赵志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