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打出学习贯彻监察法“组合拳”

发布时间:2018-04-18 07:18:02   来源:玉溪市纪委

“小孔,监察法学到哪条了?监委能否对监察对象的非职务违法行为作出政务处分?”华宁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问正在学习监察法的纪检监察干部。

这是华宁县纪委县监委领导对分管部门干部学习监察法情况进行提问抽查的一个缩影。类似的场景,时常在华宁县纪委各个办公室看到。

为了强化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有效履行,华宁县结合实际,真正解决工学矛盾,积极探索出全面、系统、深入学习监察法的“组合拳”,切实抓好监察法学习贯彻工作,更好地指导实践。

以少带多,关键少数率先垂范。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具有示范带动的作用。主要领导牵头抓总,率先垂范,在多个场合指明学习监察法的重要性;在干部座谈会上交流学习心得,主动分享学习经验;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克服懈怠思想,一以贯之学习贯彻好监察法。将监察法列入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领导分专题带头领学,对今后一段时期的学习任务做出安排和要求。县纪委县监委领导对分管部室负责,不定期深入干部中抽查提问,检验学习成效,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学深学透。

比学赶超,依托集体一较高下。以党支部为单位,将学习监察法纳入年度学习计划,列为必学科目。配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60余本,做到人手一册。4个党支部定期组织逐条学习国家监察工作的体制机制和监察职责、监察范围和管辖问题、监察权限和监察程序等。围绕每次集中学习的主题,指定干部交流发言,将学习中遇到的困惑和不解提出来讨论,统一思想认识。大家相互请教,阐述鲜明观点和看法,营造了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人人不甘落后,更加抓紧自学“充电”。

第三纪检监察室的小罗由衷地感慨,“每次大家聚在一起学习讨论,不仅碰撞出了知识‘火花’,而且让我看到了自己的不足和差距。之前的学习都是零散的、片面的,下一步我将不自满,静下心来认真学习,不断提高理论素养。”

挤出时间,个人自学补齐短板。纪检监察干部根据各自工作岗位职责,依托互联网、微信公众号、报刊杂志等,找来学习资料认真自学。委机关借助“电子课堂”“清风华宁”“黎明行”等载体,载入学习点,推送专题解读文章等,扩宽干部知识学习面。在工作之余,纪检监察干部见缝插针利用零碎化时间,广泛从这些掌上“知识库”中汲取新知,补齐短板,积蓄知识能量。

县纪委干部小李称自己不贪心,认为“一口气吃不成胖子”,学习也如此。要把每个点滴时间用起来,积少成多,坚持下来后一定会有惊喜的学习成效。

指导实践,具体运用弄通做实。挂牌即开工,新的形势和任务,容不得等一等、慢一慢。纪检监察干部妥善处理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做到两手硬、两不误,实现边学边用、边用边学的良性互动。在学习中运用,在运用中学习,彰显学习效果的同时,更好地推动工作。实际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困惑、困境、难点等得到有效化解,知识“空白点”耽搁工作进展的现象不断减少。

华宁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一致认为,学习的成果不运用到实践中,只会沦为纸上谈兵。学习监察法要实打实,一步一个脚印,长期坚持常态化,杜绝形式主义。(罗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