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三及时”护航监察法落地生根

发布时间:2018-04-17 08:11:20   来源:昆明市纪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出台以来,富民县立足更好履行监督执纪监察职责,持续深化国家监察法宣传学习,“三及时”加强贯彻落实,确保国家监察法在富民县“落地生根”。

及时传达学习确保贯彻执行全覆盖。及时组织学习《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等四项制度》,将制度转发8个派驻纪检组和7镇(街道)纪(工)委,要求及时学习贯彻。结合新时期新要求,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开展能力素质提升培训。及时组织学习监察法,通过“富民清风”“富民纪委”等微信微博平台及时在全县传达学习,并将其纳入“百名讲师上讲台、千堂党课经基层、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内容,制定《富民县“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县选拔56名优秀领导干部组成讲师团,开展送学下乡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确保全县上下同频共振、高效贯彻执行监察法。

及时“对标对表”确保文书程序合规合法。在“自学+集体学+研讨”的基础上,及时完善文书格式48种,完善谈话室使用审批、登记及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等重要环节的审批审核程序。对2017年遗留的问题线索、立案件和2018年以来收到的问题线索处置情况,谈话室使用等情况进行清理、分析、研判,初步形成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建议10余条,确保依规执纪、依法监察。

及时完善制度确保审查调查安全高效。结合“四项制度”的贯彻执行,主动积极进行留置场所选址调研,完成应急留置场所改造完善和相关筹备工作,分别与县卫计局建立《关于执纪审查调查医务保障“绿色通道”协作制度》,与县公安局建立《关于留置工作点安全陪护协作制度》,制定了“留置”陪护工作制度、工作职责等,制作了《留置措施陪护工作记录》《被调查人身体检查记录》《留置措施安全检查记录》《县监察委工作点指挥中心工作记录》等工作记录本,确保办案安全。

今年以来,富民县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不断拓宽问题线索来源,依法依规及时处置线索,办结2017年收到并遗留的问题线索13件,初步核实1件,转党纪政务立案5件6人;办结2017年遗留案件12件11人,收缴上缴涉案金额17.5万元、挽回经济损失85.1万元;办结2018年以来收到的问题线索6件17人,初步核实4件,立案5件。(杨翠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