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上午,在前期自学的基础上,玉溪市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18年第二次集中学习,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提升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和中央、省纪委有关文件精神,中心组成员围绕主题开展了学习讨论,部分中心组成员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交流了学习体会和心得。
会议指出,修改宪法和制定监察法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形势新任务的必然要求,对于充分发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国家各项事业、各方面工作的指导作用,对于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具有极其重要的政治意义、法治意义、历史意义。
会议强调,要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这次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维护好宪法的尊严和权威,更好发挥宪法对政治和社会生活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切实增强尊崇宪法、严格实施宪法的坚定性、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刻认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正确认识监察法对监察工作的统领性和基础性作用,坚定自觉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部署要求,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意识和能力,以严格的调查彰显法治,以严肃的处置强化震慑,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把制度优势真正转化成治理效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和信赖,为新时代玉溪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率先实现全面小康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会议要求,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要带头学习宣传贯彻宪法和监察法,领导干部要发挥“头雁效应”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机关和社会形成学习宣传贯彻宪法、监察法的良好氛围。通过学习宣传,把宪法和监察法体现的法治精神和制度安排贯彻落实到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当中,切实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及时发现“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大力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断深化政治巡察和派驻纪检机构工作,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切实发挥党内“纪律部队”作用,正风肃纪,惩纠并举,不断震慑,促担当、促落实、促深化,确保全市政令畅通,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体现改革的成效。(邓雪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