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开展监察法知识考试
近日,大理市纪委市监委组织在机关、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各乡镇纪委分别设立考场,组织全市154名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专项知识考试,以考促学、以考检验监察法学习贯彻成效。
知识测试考试试卷
本次考试测试题由市纪委市监委自拟题目,题型为单项选择题50题、多项选择题10题,满分为100分。考试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考分80分以上为合格,并要求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不论职务高低、年龄大小都要参考,未参加集中测试和测试成绩不合格的需进行补考,补考仍未合格的,考试成绩纳入干部年度绩效考核,考试不合格的将予以扣分。
市纪委市监委机关59名干部参加了集中考试,各乡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的自考工作也同步完成。市纪委市监委主要负责人在机关考试动员时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是监察工作统领性和基础性的法律,每名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尽快掌握,尽快用于指导工作;这次自考测试重点放在监察法的规定和程序等条文上,目的是为了检验参考人员学习情况;下一步还将分期组织考试,题型向实际运用方向拓展,参考人员范围向全市各级各部门延伸,以“考”促进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和党员干部掌握和运用监察法的能力,推动监察法的全面贯彻落实”。(杜永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