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颁布实施以来,墨江县纪委县监委将学习宣传贯彻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采取措施持续掀起学习贯彻热潮,用监察法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努力提升反腐败工作法治化水平。
印发资料,安排自学。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会通过后,第一时间下载《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全文,编印成册,与“四项制度”一起发至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干部、派驻(出)干部、巡察干部和乡(镇)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监察组长)手中,并安排各乡(镇)纪委印发给全体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要求全县各级各类纪检监察干部职工端正学习态度,认真对照监察法,坚持原原本本学、一条一条学、逐句逐字学,务必学懂弄通法律条文。
专题培训,组织深学。对照省纪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监察法的通知》,于4月2日组织集中学习,安排专人领学,引导纪检监察机关干部职工准确了解监察法立法的目的、背景、原则,准确掌握法律条文的内涵、精髓、要求,准确理解监察的职责、范围、对象、权限、程序。同时,安排县纪委组织部于4月中下旬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内开展一次监察法知识闭卷测试,检验学习成果,并将测试成绩作为年终考核评价的依据。
注重实践,以用促学。在学习贯彻监察法中,注重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法治意识、法治素质,要求他们在运用中学习、在学习中运用,笃学笃行、实干实效,努力做到善于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善于运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严格按照监察法规定的权限、规则、程序履行职责,依法运用谈话、讯问、搜查、查封、扣押等调查措施,特别是要严格对照相关条款准确运用留置措施,严把留置工作中的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切实提高反腐败工作法治化水平。(许正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