漾濞:全覆盖多方式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发布时间:2018-04-03 07:50:18   来源:大理州纪委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审议通过以来,漾濞县纪委县监委迅速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的热潮,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参与,以上率下加强学习,使《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真正深入人心、落地生根。

“以上率下”带头学。县纪委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做到真学深学,自觉在学纪学法上狠下工夫,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全面、准确把握每个章节、每条规定的精髓和内涵,努力把党纪国法内化为信仰追求,外化为想问题、办事情、抓工作的行为习惯,成为既懂党纪又懂法律的“行家里手”。同时带头抓好分管领域的学习教育,带头开展常态化督查督导,为学习竖起标杆。

“融会贯通”深入学。将各纪检组、乡纪委划分为6个联系指导责任区,由县纪委常委包抓,分别明确学习计划,迅速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热潮,真正入眼入耳入脑入心。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同时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学深学透、融会贯通,促进学以致用,为推进漾濞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利用网络”经常学。利用微信平台、纪检干部微信群、QQ群等平台经常学,深入开展大讨论、撰写心得体会,引导纪检干部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赋予的神圣职责,牢固树立执纪为民的理念,紧盯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严厉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学以致用”长期学。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把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体现在实际工作中,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加强和改进执纪监督监察方式,严肃查处发生在扶贫领域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坚决“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

“专题研讨”重点学。自上而下开展专题研讨,重点讨论了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如何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职责,并进行了认真的研讨,进一步理清监督执纪监察工作思路,明确监督执纪监察工作运行机制,规范审批程序,规范调调查流程,严格依纪依法实施监督执纪监察,力求问题线索处置每一个环节有审批、有着落、有反馈、有监督,推动问题线索处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左金宏  熊璟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