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山州纪委州监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研讨发言方式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工作。
会议指出,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产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及其领导人员,标志着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已经形成。监察体制的改革和监察法的出台,从根本上解决了以前“九龙治水”、对“非党员、非监察对象覆盖不全”等问题,是我们纪检监察干部期盼已久的大事、好事。
会议要求,如何依法依规行使职权、实现人员力量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高度融合、将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实现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司法体制改革有机对接等等,都需要不断深化探索实践。纪委监委合署办公重中之重是职能、人员、工作的深度融合,是“形”的重塑、“神”的重铸。必须对监察法制定的历史背景、主要内容、重大意义要学深学透、入脑入心,全力抓好全州纪检监察机关改革各项措施的落实,把全部心思集中到谋划工作上,把全部精力放在推进工作上,把履职担当体现在工作成效上,确保今年各项工作呈现新气象、取得新突破、迈上新台阶。
会议强调,全州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原原本本学好监察法,搞清楚新法规对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新要求,用以指导自身工作。要通过集中轮训、以案代训、分层组训、考核竞赛、实践锤炼等方式,培养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法治思维、法治能力,业务培训的内容要结合中央精神要求、要针对纪检监察干部的需求而定,不搞泛泛培训。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既有法律法规、党纪条规的基本原则、基本精神,又有具体的规则和程序,还要有真实案例来强化培训效果,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纪律部队”。
蓝图已经绘就,关键就在执行。与会人员表示,监察法的实施,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素质和工作理念、工作方法提出了崭新要求,将聚焦监察委组建后的工作实质运行,重整行装再出发,全面履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把“1+1>2”的效果充分释放出来。
据悉,该州正通过专题学习、座谈讨论、开设专栏等形式加大监察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力度。(王庆波 朱妍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