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楚雄州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第二次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州委书记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监察法,是反腐败国家立法,对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全州各级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扎扎实实地抓好监察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会议强调,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对监察法的学习教育培训,着眼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法治思维、增强专业能力,教育引导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充分认识制定和颁布实施监察法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条文的内涵精髓,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会议要求,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按照监察法要求,全面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全要素运用12种调查措施,用留置取代“两规”,加强对审查调查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从严从实抓好贯彻执行。要建立健全纪法、法法协调衔接机制,探索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及纪检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的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有效途径,结合“实战”经验不断完善工作流程,把制度优势持续转化为治理效能。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建设过硬队伍,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对党绝对忠诚,认真落实监察法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各项要求,争当勇于自我革命的“头雁”和严格自律的标杆。
会上,楚雄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州监察委主任就纪检监察机关如何学习贯彻实施监察法、如何贯彻州委九届三次全会和州纪委九届三次全会暨全面从严治党大会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州改革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作了交流发言。(金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