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党组和驻委纪检组共同开展2018年度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

发布时间:2018-12-22 08:20:40   来源:驻省民宗委纪检组

近日,省民宗委党组和驻委纪检组共同开展2018年度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委领导,委机关、委属事业单位处级以上干部,驻委纪检组全体干部共计80余人参加谈话。

谈话强调,开展干部廉政谈话,是加强党内监督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加强干部教育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对干部政治上的一种关心和爱护,目的就是要大家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不断提高自身修养,切实担负起“一岗双责”职责,全委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认清形势,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政治定力,抓好落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迈向新台阶。

谈话要求,全委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新作为。在学习中提升,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举措,转化为科学决策,转化为政策制度,转化为工作导向,转化为宣传材料,转化为典型经验,进一步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在批评中成长,把批评当作人生旅途中的“4S店”、干事创业中的“加油站”,把批评的压力变为成长的动力。在监督下工作,领导干部主动要求监督,乐于接受监督,切实养成在监督下工作生活的习惯,是领导干部“阳光”行使权力的重要途径,也是健康成长进步的组织保证。在反思中成熟,反思过去,就是要把自己的思想摆进去、把自己的职责摆进去、把自己的言行摆进去,把自己走过的路看得更清、更全、更远,从而站在高处主动校正自己的坐标和目标。在交往中历练,在交往中,要学会激励,发挥潜能,发挥优势;学会沟通,解除误会,增强互信;学会理解,换位思考,与人为善;学会感恩,知恩图报,心存善念。在自律中自强,要把党的纪律和规矩作为必须遵守的准绳,作为党员干部做事做人的标尺,时刻把纪律规矩的红线标示心头。

会上,组织参加谈话的处级领导干部签订了谈话登记表。大家纷纷表示,本次谈话形式很好、内容丰富、针对性强,感到很受启发、深受教育、收获很大,将以此次谈话为契机,带头严格遵守党规党纪,立足本职勤勉工作,努力做一名让组织放心、群众满意的领导干部。(金建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