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体制改革以来,驻云南省审计厅纪检组在省纪委省监委的正确领导下,紧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步伐,切实履行派驻机构职责,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在积极探索派驻机构发挥监督作用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取得明显成效。
注重学习教育,筑牢思想根基。纪检组组认真学习、准确把握纪检监察工作政策和策略,不断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及省市县三级纪委监委培训班精神;集中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熟悉和把握条例的具体内容和精神。在认真学习的同时,加强对监察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做到吃透立法精神、融会贯通,全面提升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规范财务管理,强化内部监督。纪检组高度重视扶贫资金的安全使用,组成监督检查组深入到省审计厅挂钩扶贫点会泽县乐业镇拖落村,对协调扶贫项目资金和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通过检查,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资金使用安全。今年8至10月,由驻厅纪检组联合厅机关纪委组成3个审计小组,分别对省审计厅机关5个独立核算的单位2017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内部审计检查,重点对“三公”经费支出、审计组经费报销以及内部管理制度的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内部审计检查。审计检查结束后,厅党组专题听取了检查情况汇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目标要求。
强化风险防控,确保廉洁从审。重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专门成立了厅机关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年初工作目标任务安排,拟制了《关于审计机关廉政风险点排查暨建立风险点防控机制的通知》,按照“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总体要求,对16个州(市)审计局和厅机关廉政风险点进行了排查,逐步形成覆盖全省审计机关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体系。
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能。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好派驻机构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结合驻在部门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驻省审计厅纪检组工作制度及人员分工》,从18个方面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人员分工,规范工作程序,强化内部管理。同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监督平台作用,及时受理群众举报,严格落实问题线索专人管理、坚持一件问题线索一个编号管理,不断完善信访受理、查办、移交、结案、回告等工作流程,提高信访工作规范化和时效性,切实做到“日清、周转、月报、季结”。
建立健全机制,及时堵塞漏洞。督促驻在部门严格执行《审计组现场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尤其在认真执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方面,从实践中总结出了一系列成功的做法。如:为每个审计项目都建立廉政档案,审计组进点前与驻厅纪检组签订廉政承诺书,进点时公布审计项目名称、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审计组人员名单、监督电话等,出点时公布审计期间执行纪律情况,审计结束后提交执法执纪情况小结。同时,请被审计单位填写“八不准”反馈意见卡等。
在接下来的改革推进过程中,纪检组将继续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相关要求,紧跟监察体制改革步伐,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按照转隶开局、平稳过渡、逐步深化、规范高效的要求,圆满完成监察体制改革工作目标任务。(解琼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