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严格案件审理把关 提升监督执纪水平

发布时间:2018-12-06 07:50:12   来源:昆明市纪委

派驻机构体制改革后,昆明市纪委驻市级机关工委纪检组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严格执行“二十四字”办案要求,紧扣纪法衔接、执纪执法贯通重点和热点,把好案件审理最后一道关,深化派驻纪检组案件审理工作质效,推动实现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为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发挥积极作用。

规范运行,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建设。结合纪检组在监督执纪问责方面新的规范和要求,拟定了《昆明市纪委驻市级机关工委纪检组工作制度(试行)》以及《纪检组与被监督单位的若干工作机制(试行)》;健全完善了监督单位廉政档案和廉政风险防范机制;配合市纪委案审室制定了《昆明市纪委监察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搜集、整理、汇编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常用条规汇编》,推动纪检干部规范、高效开展案件审理工作,切实做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纪律为准绳,不断将制度优势转化为办案效能。

从严把关,依法依纪推进案件审理。严把事实、证据、定性、处分、手续和程序“六个关口”,坚持实体与程序审查并重和“一案三审”制原则,不断强化“强化职责意识和大局观念”,确保“二十四字”办案基本要求的落实。今年来,共受理党纪、政务违纪案件和问责事项42件,审结39件。其中,审理党纪、政务违纪案件25件27人(审结22件23人);审核问责事项17件23人(审结17件23人),未出现一件因定性、量纪不当或对处理不服而被处分对象提起申诉的案件。

统筹协调,发挥业务指导治本功能。针对昆明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组建后人员变动大、新手多、业务不熟等实际,难以保障依纪依法审理案件等情况,注重发挥案件审理业务指导功能,统筹协调对27个派驻纪检组查办违反党纪、政务案件和其他问责事项的审理审核工作;细心解答各纪检组提出的问题,全年接受各纪检组电话、来访咨询150余起,指导6个案件审理小组进行案件审理,审理、查办案件8件9人,进一步地增强了派驻纪检组程序化、规范化办案的意识和水平。

以案代训,认真开展审理培训工作。突出重点,以审理小组为单位,以具体典型案件审理为载体,分别对部分案件审理小组开展了“以案代训”,对审理小组所关心的案件审理程序、审理应该注意的关键问题、问责事项程序及适用条规开展现场互动,答疑解惑,提升了审理小组自办案件的审理业务水平,确保每起案件经得起法律法规及司法审判的检验。

提前介入,不断提高办案质量效率。为充分发挥案件审理与审查调查部门的沟通协调作用,提高办案效率,确保案件质量,针对于一些案情复杂、疑难、分歧意见较大的案件,经报纪委监委相关领导审批同意后,由纪检组案审室提前介入,指导协调帮助开展案件查办和审理工作。今年来,我组案审室共提前介入审理案件5件,较好地提高了办案效率,确保了案件质量。(李毅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