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曲靖市纪委监委强化责任担当,健全制度体系,着力推动各派驻机构履职尽责,切实发挥“探头”和“前哨”作用。
市纪委监委结合《曲靖市关于加强市纪委派驻(出)机构建设的意见》,经过充分调研,草拟了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监督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干部管理暂行办法等3项制度,着力解决派驻机构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实现派驻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在具体实践中,各派驻机构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的职能作用,结合驻在单位实际,建立日常学习、工作通报、信息交流等制度,以听取汇报、参加会议、个别交流等方式,全面掌握了解驻在单位及归口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工作人员的工作状况、工作流程、经费使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形成监督台账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整改落实,有效行使监督责任。
在履行日常监督职责的同时,各派驻机构坚持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的基础性工作,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查找不足、补齐短板,带头加强学习,及时吃透最新政策,学懂弄通信访举报受理、开展执纪监督以及相关制度规定,重点掌握运用“四种形态”、案件线索管理等业务,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努力打造作风过硬、素质过硬的派驻监督“铁军”。(邓丽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