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纪委驻省工商局纪检组根据《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责保证我省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顺利进行的通知》精神,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和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下发《中共云南省纪委驻省工商局纪检组关于严明纪律要求切实保证机构改革顺利进行的函》,要求涉改部门、单位认真履行机构改革主体责任,保证机构改革顺利进行。
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机构改革的重要性。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认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和十届省委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充分认识深化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坚决拥护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坚决服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大局,坚决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确保有组织、有步骤、有纪律地推进改革工作。
要严明纪律要求,确保机构改革任务落地落实。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省纪委监委提出的有关机构改革期间的纪律要求开展工作,严明机构改革“六项纪律”,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最重要的政治纪律,用严明的纪律把党员干部的思想、行动高度凝聚统一到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上来,绝对服从、绝对忠诚地支持、拥护改革,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各项改革要求,确保机构改革任务落地落实。
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机构改革顺利圆满完成。加强对机构改革的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要加强对机构改革实施情况的内部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对失职失责、敷衍塞责的党组织、党员干部要严肃问责,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从重处理,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纪检组将适时对涉改部门、单位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执行各项纪律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改革推进不力,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改革工作,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造成工作明显滞后等进行重点督查,针对有关机构改革中违规违纪问题线索举报,对发现的违纪问题,坚决查处,决不姑息。(李钰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