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首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提升云南司法行政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质量,增强云南司法行政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的“辨识度”,省纪委驻省司法厅纪检组围绕和服务司法行政中心工作,对首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考前,研究制定了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成立5个监督检查工作组,按照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两个阶段相关工作时间安排,对本次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考试工作健康、顺利开展。
重点检查保密工作情况。驻厅纪检组第三监督检查组严格按照保密法和中央、司法部的相关规定,重点对省司法厅主责部门落实试卷保管及保密工作相关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其进一步抓好安全保密制度的落实,严格按规定使用保密室及其它保密设备。对主观题考试前值班值守情况、涉密岗位人员保密资格审查情况,保密场所应急处突设施设备配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考试相关工作安全进行。
深入检查考务工作落实情况。在主观题考试当天,第一监督检查组、第二监督检查组对昆明考区、玉溪考区、曲靖考区考务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查看考场硬件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化考场要求;考务工作人员是否在岗在位、认真履职;考试现场作弊防控系统、视频及网络监控系统是否按要求开启运行等。
专人负责信访举报处置。由第五监督检查组负责受理考试相关信访举报,处理问题线索。同时,严格按照司法部第142号令《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依纪依规处理相关违纪行为。目前,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均已结束,因前期准备工作扎实,监督检查到位,未收到与考试工作相关的信访举报,也未发现组织实施考试过程中存在违纪行为,确保了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李春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