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纪委检查组到驻省财政厅纪检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案件卷宗,对今年以来处置问题线索,办理谈话函询件、初步核实件、立案件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对办案质量和处分执行情况作出客观评价。
今年以来,驻省财政厅纪检组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方法(试行)》等四项制度和《中共云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责任确保案件质量的通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紧密结合财政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权力运行风险高的实际,落实办案责任,规范排查处置;严格审批程序,规范案件管理;完善制度规定,依纪依规办案;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干部素质,加大监督执纪问责的力度,案件质量不断提升,为云南财政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检查组认为,省财政厅党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驻省财政厅纪检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营造了良好氛围。驻省财政厅纪检组始终把确保办案质量作为监督执纪生命线来维护,办案质量和处分执行到位,办案程序规范,问题线索处置方式准确,证据收集严谨。要求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探头作用,确保案件办成铁案。
下步,驻省财政厅纪检组将以此次检查为新的起点,进一步增强办案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案件集体排查分析研判机制,坚持准确运用四种处置方式,坚持规范办案,确保办案质量经得起检验。(赵永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