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党委:巡察“回头看”发现14家被巡单位295个问题

发布时间:2018-08-01 07:51:50   来源:省纪委驻省司法厅纪检组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云南司法行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在开展三轮巡察实现对省司法厅所管辖的38家处级单位巡察全覆盖的基础上,近期,省司法厅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派出七个巡察工作组,采用“一托二”的方式,对14家监狱、省直强制戒毒隔离所党委开展巡察“回头看”。

总得来看,本轮巡察“回头看”巡前准备充分、驻点巡查务实、审查把关严格。巡察开始前,厅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从思想、制度、情况等方面作了充分准备;驻点巡察期间,各巡察组坚持问题导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政治尺子,通过发布公告、召开班子见面会和动员大会、民主测评、实地走访调查、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查阅资料、设置举报箱、开通举报电话、受理信访举报、列席相关会议等多种形式着力发现问题;驻点巡察结束后,厅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审核把关,确保巡察结果客观、真实、全面。

本轮巡察“回头看”发现14家被巡单位上轮巡察未整改完成问题72个;新发现被巡单位在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队伍管理宽松软、财务管理不严、工程建设不规范、执法不严谨等方面的问题295个,提出巡察整改意见293条,按干管权限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线索14条。7月中旬,由厅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带队,各巡察组分别向14家被巡单位原汁原味反馈了巡察结果,反馈意见由被巡单位党委书记签收。同时,要求被巡单位党委于签收之日起30日内,专题研究形成整改方案,报厅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印发实施。

为抓实巡察整改、确保巡察成效,厅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向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印发督促整改通知,要求两局党委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认真督促各被巡单位党委落实巡察整改责任,重点从四个方面抓好整改落实。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要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二是聚焦问题,针对性的细化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整改一个销号一个;三是坚持标本兼治,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问题症结,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把落实整改的过程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四是被巡单位的整改情况报告和党委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在整改工作开展3个月内,报经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党委审核同意后,报厅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实现被巡单位、“两局”、厅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三级建档销号管理,督促整改落实全面到位。(李春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