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省委党校机关纪委认真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扎实开展2018年度党员干部廉政谈话工作。截止目前,共对251名党员干部进行谈话,基本实现“全覆盖”目标。
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廉政谈话组织领导工作。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穿廉政谈话工作全过程,把组织开展好廉政谈话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最直接的实践。认真研究部署年度廉政谈话工作,制定《中共云南省委党校云南行政学院2018年廉政谈话方案》,集中半个月时间,以部门为单位,采取集中谈话与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式,统筹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监察审计室力量,对处级以下参公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廉政谈话。同时,省纪委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组对处级及副高以上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
突出政治责任,重申“党校姓党”基本要求。始终把贯彻落实政治责任作为廉政谈话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党校姓党”基本要求,向党员干部重申党员是第一身份,为党工作是责任义务,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是合格党员的基本标准。通过谈话,帮助校(院)全体教职工理清自己身上肩负的政治责任,进一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为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自觉接受监督打牢坚实的思想基础。
强化政治担当,增强廉政谈话针对性和实效性。始终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的原则,突出问题导向,打好“预防针”,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谈话前,对2017年校(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存在问题、25个部门职能职责及风险点进行全面梳理,结合日常掌握的情况,分别拟定谈话提纲,突出廉政谈话针对性。谈话中,向全体党员干部通报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件,要求大家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切实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自觉净化社交圈和生活圈,不越底线、不跨红线、不触高压线,树好党员干部良好形象。(杜斌 封静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