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驻省农业厅纪检组召开会议,专题学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会议对宪法修改的意义、原则、历程、重点进行了全面解读。
会议认为,宪法修正案以高票通过,是时代的呼唤,人民的期盼,是党和人民生活中的大事。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的基石,修宪是党和国家发展的要求,充分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全面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对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具有极为重大的意义。
会议强调,宪法修正与时俱进、广泛凝聚共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的能力。宪法修改的21条中11条涉及监察委员会。监察委员会作为国家机构的宪法地位正式确立,必将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起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会议要求,驻厅纪检组全体人员要切实增强宪法意识,学懂弄通悟透,做尊崇宪法、维护宪法的典范,以赋予监察委员会宪法地位为契机,学法用法,全面增强纪法贯通的能力;要准确把握职责定位,积极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形势,把监督执纪问责与监督调查处置贯通起来,根据新要求,调整职能、理清思路、明确方向,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开启新征程、做出新贡献;要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对扶贫领域、涉农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以实效取信于民。(张路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