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工商局针对有的单位个别干部职工上班时间网络购物、观看视频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按照《中共云南省纪委驻省工商局纪检组关于规范上班时间上网行为建议的函》要求,制定下发《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作人员上网行为规范》,从严规范工作人员上网行为。
规范强调,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互联网法规,自觉抵制一切互联网违法违规行为,严禁在网上发布或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危害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违反社会公德的有害信息;严禁在网上发表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以及恶意攻击他人的言论。
规范要求,严禁在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网络聊天、商务活动、游戏娱乐、网上购物、证券交易、收看视频以及上传下载大流量数据包等活动。要牢固树立保密意识,自觉遵守有关保密规定,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不得在非涉密电脑上处理涉密信息,不得在内网和外网上传递涉密信息。要增强网络道德意识,辩是非、知荣辱、尚美德,坚持文明上网,倡导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把机关工作人员上网行为表现纳入个人年度考核和本单位意识形态责任制考核,违反规范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张丽莉 任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