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9日上午,大理州召开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会议。会议通报了州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中发现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责任方面存在问题和近期查处的几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件,宣布建立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直报点制度,部分贫困县和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就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开展情况作了交流发言。
省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监督室领导对大理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举措、力度以及取得成效方面给予充分肯定,并对全州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抓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六项工作制度和五项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全州脱贫攻坚提供了纪律作风保障。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当前脱贫攻坚工作面临的形势,以及部分地方和部门存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落实扶贫政策不精准、工作作风不严不实、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等问题。
会议强调,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全省贫困县纪委书记下半年工作例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政治责任的核心内容,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作为对纪检监察机关政治能力的检查检验,切实增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政治自觉。
会议要求,推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向纵深发展,必须要有等不得、拖不起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务实举措努力取得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实效。要抓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发挥好各派驻机构作用,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要坚持把监督第一责任挺在前面,突出监督重点、形成监督合力、拓展监督方式,不断提升监督实效;要充分发挥巡察作用,抓实巡视巡察整改,落实好巡察全覆盖要求,运用好巡视巡察结果;要坚决惩贪肃腐、着力纠风治乱、坚持公开曝光,强化纪律监督和监察监督,从严执纪问责。要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从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及时澄清保护、提高问责精准度、做好问责后半篇文章等方面激励干部担当作为。(马晓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