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江城县纪委监委按照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和县纪委监委工作实际,以脱贫攻坚工作为抓手,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重点,通过强化追责问责,真正把发力点聚焦到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上来,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
制度保障抓攻坚。制定出台《江城县2018年度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工作方案》《江城县纪委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实行纪检监察干部脱贫攻坚工作履职问责的暂行办法》《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切实抓紧抓实脱贫攻坚工作纪律保障。
常规检查抓攻坚。组织开展扶贫领域专项监督检查44次,通过五项工作机制排查问题线索564件(本级排查499件、上级交办65件),在脱贫攻坚“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录入群众诉求801件,办结783件,约谈提醒122人,发出监察建议书6份,对不认真履职尽责的2名驻村第一书记和1名驻村项目推进工作队员给予免去领导职务并调整岗位到乡镇工作。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规案件23件30人2个党组,涉及科级领导干部13人。
项治理抓攻坚。严格按照《普洱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2018—2020年)》要求,紧盯项目、资金、责任、作风问题,组织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2轮,上报整改处置问题线索123件,对2名违纪违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处理。
通报曝光抓攻坚。发出全县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通报15份54件,对81家单位和个人违反有关纪律规定的情况进行了通报。5月对发生的8起扶贫领域违纪违规典型案例进行汇编,并在县电视台进行滚动式播出,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祁进钱 罗发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