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严明纪律要求,扎实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严厉整治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决胜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实的纪律保障。”富民县纪委监委负责人强调。
今年以来,富民县纪委监委健全监管制度,严督实查、真抓实干,加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扶贫领域群众身边的违纪问题22件,用严明的纪律铲除群众身边的“微腐败”,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建立健全制度,加强脱贫攻坚专项检查。制定《关于持续深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关于完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排查移交处理报送工作的通知》,建立“周例会、旬报告、月汇总、季通报”脱贫攻坚监督执纪工作制度,严格按照《建立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的要求,县纪委监委成立7个专项纪律检查组,重点对全县5镇2街道及县级相关单位和部门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5轮次,紧盯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怕担责任、不作为、乱作为,走过场、打折扣、搞变通等纪律作风不实和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
严明纪律作风,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制定《富民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2018—2020年)》,认真组织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2轮次,自查自纠发现典型问题29个,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责任清单,实行销号管理,严格跟踪落实整改。对省市纪委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检查组反馈交办的10件问题线索认真调查处置,对相关责任人党纪立案1人,问责处理5人,谈话处理27人,发出责成办理通知1份。
握紧巡察利剑,强化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强化政治巡察的治本功能,严格按照《巡察发现问题办理办法(试行)》等11项制度开展巡察工作,“严”字当头,“实”字托底,强化巡察的利剑监督作用。从十三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开始,对11个被巡察党组织(单位)均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专项巡察,并形成脱贫攻坚工作巡察情况专题报告11份,共发现扶贫领域项目监管、资金管理方面和其他方面的问题31个,提出工作建议28条,移交脱贫攻坚专项巡察问题线索1件,党纪立案审查1人,给予党纪处分1人。
畅通举报渠道,严查群众身边违纪问题。畅通信、访、电、网、新媒介“五位一体”举报渠道,在县、镇、村三级分别设立群众信访举报电话和群众诉求接待站,有效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截止11月30日,录入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五级联动”信息1692件,办结1692件,办结率100%;排查并上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419件,移交341件已全部办结;及时查处办结上级纪委督办问题线索18件;查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22件,其中:给予党纪处分10件10人,政务处分2件2人,问责处理23人。(陈金花 崔朝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