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寻甸县纪委监委以问题为导向、以整改为目标,积极整合县人大、县政协、县委组织部、两个目督办及扶贫、财政、住建、农业等部门力量,把领导组织“统”起来、把人员队伍“串”起来、把管理层级“垒”起来,扎实有序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常态化检查、驻守式督查、针对性核查、政策落实情况抽查工作,为圆满完成脱贫摘帽目标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扎实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组建4个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组,聚焦“两不愁、三保障”“七个一批”,围绕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和政策措施落实、扶贫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干部作风等情况,对各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及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11家成员单位进行专项巡察。设置扶贫领域巡察意见箱35个,张贴巡察公告196份,听取工作汇报32次,抽查扶贫遴选企业(合作社)11家、易地搬迁点11个、整村提升工程2个。入户走访调查88个村(居)委会122个村民小组1936户。发现共性问题19个,个性问题328个,问题线索11件,全部反馈移交整改。
有序开展脱贫攻坚常态化检查。成立县驻村扶贫工作队副总队长任组长,县纪委副书记、扶贫办主任等担任副组长的县脱贫攻坚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分2个督查组,围绕脱贫攻坚“七个一批”、四个“百日会战”、“6965”指标、脱贫攻坚周例会确定的工作任务,按照“一周一督查、一周一通报、一周一销号”的模式,有序开展督查工作。一周一督查,即深入乡镇村委,对驻村队员在岗、包村干部到位、档案台账、动态管理识别等工作开展常态化督查。一周一通报,即督查情况在周例会上进行通报,明确已办结、阶段性办结、正在办理及达到时限要求未办结事项。对未办结事项提出整改要求,跟踪督促解决。一周一销号,即紧盯时间节点,对办结事项及时销号。牵头责任单位提出申请,报县级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由县脱贫攻坚督查组进行销号。
集中开展脱贫攻坚驻守式督查。3月5日至7月6日,由县委常委带队,县纪委监委牵头,整合县人大、县政协、县委组织部、两个目督办等多家督查力量,抽调干部49名成立14个督查组和1个执纪执法组,历时69天脱产驻守16个乡镇(街道)走遍174个村(社区)1577个自然村,紧紧围绕住房保障、入住质量、收入算账、档案佐证等重点工作,持续深入开展脱贫攻坚冲刺期间干部纪律作风和农村“三房”建设等重点工作督查、脱贫攻坚住房保障工作交叉检查、脱贫攻坚迎检督查。督查期间共上报督查总结11期,下发整改通知18期,进行问题通报4起。对6个乡镇党委、政府以及1名督查组组长、1名副乡长、13名村组干部进行问责处理,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推进不力的6个乡镇纪委书记进行提醒约谈。
专项开展问题整改针对性核查。9月17日至21日,县纪委监委牵头,抽调县委组织部、县政府目督办、扶贫办、财政局、农业局、住建局等单位20名干部组成5个督查组,历时一周,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台账、实地核查等方式,对16个乡镇(街道)20家县级相关部门涉及的国家专项评估检查及自查问题、市级交叉检查反馈问题、扶贫专项资金审计发现问题等整改落实情况逐条逐项检查核实、督促整改。针对部分整改不到位问题,于10月16日再次下发《关于加快推进、按时上报寻甸县贫困退出接受国家专项评估检查及自查等有关问题整改情况的紧急通知》,及时跟踪掌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定期开展政策落实情况抽查。依托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按照“上旬确定对象、中旬实地核查、下旬详实报送”的工作程序,每月每乡镇(街道)随机抽取1个贫困村、1个扶贫工作队、5户贫困户,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采取实地调查、查阅资料、走访农户、听取汇报等方式,对村“两委”脱贫攻坚任务落实情况、驻村工作队在岗情况及行业部门帮扶措施、帮扶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认真听取贫困户合理诉求和意见建议,发现问题及时移交督促办理。2016年11月以来,共抽查村“两委”321个、扶贫工作队321个、贫困户1605户;发现问题87个,及时移交涉及乡镇站所及村委会,已全部办结。(苏爱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