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腾冲市纪委监委紧紧围绕“再监督、再检查”职责定位,强化主业主责意识,把工作切入点放在主责部门行使权力、履职尽责上,加大对贯彻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
突出对脱贫攻坚工作的专项纪律检查监督。由市纪委牵头,组织审计、发改、财政、住建、教育、卫计、民政等部门人员成立5个交叉检查组和3个重点检查组,对全市18个乡镇和14个扶贫主责部门开展专项纪律检查15次,通过查阅资料、进村入户,项目现场查看、明查暗访等方式,共发现政策宣传不到位、项目推进缓慢、识别不精准、资金使用不规范、档案资料不完整等作风问题97个,对存在问题督促立行立改限时整改,市纪委对32名乡镇及主责部门的党政主要领导及分管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检查发现的问题在全市范围进行通报。
突出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巡察监督。对220个村(社区)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实现全市所有村(社区)巡察全覆盖。坚持用好巡察结果,对巡察发现的116个问题,问题线索37件,实行责任主体分类处置、台账式管理,对反映干部问题线索按照“四种形态”优先处置,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立行立改,做到件件有着落、条条要整改。今年6月,通过分析总结前几轮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经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研究,组织民政、住建、审计等6个部门对低保、危房改造、村级“三资”管理、工程项目建设领域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检查,通过专项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32个,问题线索8件。
突出对脱贫攻坚基层纪检机关履职尽责的监督。认真落实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专项治理“一年两例会”制度,随机抽取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组开展汇报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情况,市纪委监委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评估,汇总分析问题、督促推动落实。将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列为责任制考核内容,由市纪委监委成立检查组,通过查阅资料、走访农户,了解核实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情况,以面对面、手把手指导的方式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真正行动起来,防止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出现“上热中温下冷”现象。通过压力传导,督促全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尽责,为脱贫攻坚工作顺利推进保驾护航。
突出抓好省市委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省委巡视反馈涉及腾冲扶贫领域方面的9个问题和保山市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的4类18个问题,腾冲市纪委监委督促各乡镇、各主责部门及时整改落实。对省委巡视反馈的界头镇大塘社区村“两委”违规套取产业扶贫项目补助资金进行立案审查,给予社区党总支书记党内警告的处分,同时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制度,在追究主体责任的同时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2名乡镇纪委书记进行了追责问责。(段新灿 李维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