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胜:多举措护航脱贫攻坚

发布时间:2018-12-18 07:45:05   来源:丽江市纪委

2018年,永胜县纪委监委围绕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大局,牢记职责使命,创新工作方式,强化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推动脱贫减贫。

强化政治担当。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纪检监察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抓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监察工作的政治意识,主动融入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大局,把心思和精力聚焦到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上来。

加强队伍建设。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了派驻机构改革,组建了17个派驻机构、4个专职巡察组,充实整合了监督力量。制定了《永胜县脱贫攻坚“八个责任主体”责任清单》,推动各项脱贫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加强检查考核,将脱贫攻坚监督工作成效纳入纪委、纪检组履职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考核评价。

注重日常监督。始终把脱贫攻坚工作纪律挺在前面,印发《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工作方案》《加强脱贫攻坚常态化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明确监督职责和监督纪律,出台《永胜县关于在脱贫攻坚中强化干部纪律作风的九条规定》,开展扶贫交叉检查和重点抽查,实行一月一督查一通报,今年来,共检查村委会58个,走访贫困户266户,发现问题239个,提出整改意见建议127条,下达监察建议8个,移交涉嫌违规违纪问题线索6个。

抓好约谈提醒。制定《永胜县纪委监察委关于实行脱贫攻坚履责约谈提醒制度的规定(试行)》,准确运用“第一种形态”及时提醒警示,做到了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围绕脱贫攻坚开展约谈、集体提醒谈话65人次。

深入推进专项治理。根据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深入全县15个乡(镇)和26个责任部门2015—2018年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交办需整改问题87个。

从严执纪问责。坚持零容忍、无禁区、全覆盖,从严从快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排查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95件,办理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案件78件,问责和给予党政纪处分117人,办理涉嫌职务违法案4件5人,处置问题线索数、立案数和受处分人数均别比上年有大幅度增长,通过有力的责任追究倒逼了脱贫攻坚工作责任的落实。

突出源头化解。认真落实省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充分应用“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和脱贫攻坚监督平台,及时办理回应群众诉求,2018年,全县“两个平台”共受理群众诉求2571件,办结2551件,把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彰显“利剑”作用。开展三轮常规巡察和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共巡察党组织12个,发现问题179个,分别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有关职能部门提出意见建议44条和59条,移交党员干部问题线索47条,给予提醒谈话1件1人,党纪立案3件3人。巡察“利剑”作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日益凸显。(张忠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