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各项工作取得实效,施甸县纪委监委积极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为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该县制定下发《全县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各单位对照扶贫工作中责任担当、工作作为、廉洁自律等方面开展自查自纠,特别是对在使用专项扶贫资金及涉农整合资金投向、扶贫项目实施、落实扶贫攻坚主体责任等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同时要求各派驻纪检组督促相关部门及时自查自纠,全面梳理扶贫领域相关工作,对发现问题督促指导立即整改;具有普遍性、深层次问题,则认真研究、建章立制、加以解决,进一步完善事前预防、事中监督和事后查处的监督制约机制,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各项任务落实。
此外,采取听取汇报、查看台账、实地查验、入户走访、个别谈话等方式对12个乡(镇)和相关部门扶贫领域整体情况开展督查,对在督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坚持“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措施不管用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成效不明显不放过”的原则,对督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这是一次‘自我净化’的过程,发现问题是初衷,解决问题才是根本。截至10月,共发现问题现106个,已整改结束63个。”施甸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道。(潘继梅 李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