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红河县纪委监委持续聚焦主责主业,扎实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1至10月,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87件、110人。
加强对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拨付、管理使用及成效等进行全流程监督检查,对帮扶单位、帮扶干部履职情况、帮扶工作情况等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驻村到岗、落实值班制度等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一旦发现突出作风问题,即从快从严处置,并加大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力度,让群众更多感受到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果。1至10月共提醒谈话59人,诫勉谈话21人,“通报”“诫勉”问责5人,通报批评4人。
坚持问题导向,精准监督检查,紧盯扶贫政策落地、扶贫项目实施、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突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和专项巡察力度。先后开展明察暗访6次,专项检查4次,扶贫领域专项巡察2次,共处置问题线索56件。
突出重点、精准发力,把查处“微权力”滥用、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执纪审查的重中之重。加大对扶贫领域侵占挪用、优亲厚友、截留私分、克扣强占等问题的整治力度,对村组干部失职失责、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问题,由县纪委监委提级办理。进一步加大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厉整治脱贫领域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帮扶工作不扎实等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贪占挪用扶贫资金等腐败和作风问题。(瞿建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