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扶贫工作进入攻坚阶段,扶贫资金投入不断增加,镇沅县纪委监委紧盯扶贫领域资金管理使用存在的问题,严明扶贫领域作风纪律,多举措强化扶贫领域资金监管。
健全工作机制。下发《关于印发镇沅县脱贫攻坚项目资金管理方案的通知》,严格执行项目实施标准、招投标程序,强化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成立扶贫资金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扶贫项目建设、验收和资金管理使用监督。要求扶贫项目资金做到七个清:项目清、对象清、内容清、投资预算清、资金来源清、资金缺口清、账目档案清。
严格自查自纠。牢固树立全局观、法制观、纪律观,克服等待观望和侥幸过关心理,严格对照脱贫攻坚项目资金管理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找准问题症结,深刻剖析原因,分析症结所在,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整改。坚持问题导向,倒逼时间,问题整改务必细致全面、责任落实到人,全面整改提升、全面巡查评估,做到资金审核无遗漏、政策落地无遗漏、责任到人无遗漏,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
严肃工作纪律。强化督促指导,按照政策要求把握原则标准,严肃督查,确保工作落实推进。加大通报约谈提醒力度,对推进不力的开展提醒约谈,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确保脱贫攻坚工作有力推进。严肃通报问题,每月通报1次,指出存在问题,督促整改完善,确保达标验收,通报情况连续3次倒数最后的,启动问责机制。
强化执纪问责。县纪委监委加大扶贫项目资金清理工作督查,对项目资金清理工作不重视、工作滞后主要领导或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或问责,确保扶贫资金安全使用,发现违规违纪问题,严查快办、绝不姑息。截至目前,扶贫领域开展专项督查12次,发现问题59个,提出意见建议40条;排查问题线索113个,约谈151人(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问责5人。(普红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