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永胜县纪委监委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摆在首要位置,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开展扶贫领域专项督查,做好后续文章,强化督查成果运用,严肃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建立完善监督机制。县纪委监委牵头,协调县委政府督查室、审计、公安、扶贫、民政、财政等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同时理顺整合县纪委监委机关各部室与派驻机构、乡(镇)纪委、巡察机构、村监委之间关系和力量,形成“1+N”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提高了监督检查的效率。
以问题为导向,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检查。针对扶贫资金使用、扶贫项目建设、CD级危房改造等精准扶贫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上级部门督查反馈存在的问题,制定督查方案,明确督查重点和要求,督查结束后形成问题清单,提出整改建议,及时反馈给被督查单位。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累计开展督查56次,共发现问题535个,提出整改意见建议440条,下达监察建议8份,移交问题线索6件。
适时进行督查“回头看”,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强化“再监督、再检查”职能,督促被督查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部门、人员和完成时限,及时上报整改情况。同时开展扶贫领域专项督查“回头看”,重点检查被督查单位是否就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作出专门安排,反馈问题整改是否到位,是否针对漏洞查漏补缺,强化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等,强化督查成效。
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强化成果运用。对脱贫攻坚工作中两个责任履行不到位、失职失责、工作作风不扎实、资金监管使用不规范等情况严查快处,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今年以来扶贫领域运用“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275人次,立案45件63人,问责27件47人。对全县扶贫领域违规违纪案件及典型案例6件15人点名道姓进行通报曝光。(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