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江:专项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处分14人

发布时间:2018-10-06 07:50:47   来源:普洱市纪委

今年以来,墨江县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履职担当,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全县如期实现脱贫目标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制定《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办法(试行)》,细化脱贫攻坚工作纪律和作风要求,列出48种追责问责情形,分别给县级单位(部门)、乡(镇)、村组、驻村工作队及其干部职工(队员)划出“红线”,对触碰“红线”者,情节轻微的严肃问责,涉嫌违纪违法、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部门依纪依法处理。

明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脱贫攻坚中的职能职责,压紧压实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责任。严明规定对脱贫攻坚工作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不到位,对职责范围内精准扶贫方面问题的发现、提醒、交办和调查、核实、处理不及时不认真,发现问题线索隐瞒不报、对已经核实的违纪问题压案不查等情形的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将要被严肃追责问责。

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紧盯材料真伪、资金账目、办理程序、人员责任,通过听、查、看、问、访掌握准确数据,对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督办转办、各级各部门移交、督查检查反馈、巡察移交、信访举报等渠道提交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立项督办,坚决查处基层干部优亲厚友、雁过拔毛、强占掠夺、滥用职权、贪污挪用、吃拿卡要、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以权谋私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对查处的案件进行通报曝光,进一步严明脱贫攻坚工作纪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并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及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扎实有效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接续发力,紧紧盯住脱贫攻坚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以零容忍全覆盖的决心和勇气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确保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1至9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专项检查、交叉检查12次,受理扶贫领域问题信访举报14件,扶贫领域“五级联动”受理群众诉求1543件,排查处置问题线索244条,移交要素保障部门处理23件,发出监察建议整改57件,办理县委、政府移交问题线索6件,谈话提醒43人,立案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人,通报曝光1批次8件14人。(许正兵  谢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