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澜沧县纪检监察机关紧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追责问责,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对上级交办、信访受理、监督检查、明察暗访、专项巡察等渠道收集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统一归口受理和登记,集中分析研判、科学分类处置,对每件问题线索根据具体情况明确办结时限;设立问题线索登记台账、督办台账、销号台账,做到无缝衔接,及时掌握问题线索办理进度,对已办结的“对账销号”。截止目前,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374件。
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在深挖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中,与民政、公安、审计、扶贫、财政等部门建立数据信息共享和情况通报机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扶贫、住建、民政等系统大数据平台比对,发现和收集问题线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现精准发力、靶向打击,起到发现一批、查处一批、纠正一批的效果。截止目前,通过数据对比分析,查处农村低保领域违纪案件7件1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人,问责4人,推动民政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低保清查专项活动。
实行脱贫攻坚主责部门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检查工作向县纪委以及联系派驻(出)机构事前、事后“双报告”制度。目前,主责部门“双报告”18起;向发改、财政、教育等单位制发督办通知书7份,对县级单位加压发力,推动打通扶贫领域监督监管通道,解决重安排、轻监管和“只管本级,不问下级”的现象,确保扶贫政策、项目、资金落地的各环节,都有人负责、有人监督、有人监管。同时,选取扶贫领域典型问题线索进行直查直办、跟踪督办,目前通过直查直办查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12件2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问责13人。
对扶贫领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理,今年以来,约谈提醒党政领导干部72人次,追责问责22件32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人,问责19人,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杨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