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剑川县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中,始终坚持聚焦五个工作重点,对全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对典型问题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纪律保障。
聚焦向扶贫资金“动奶酪”问题。重点查处扶贫领域贪污挪用、截留私分、挥霍浪费,优亲厚友、吃拿卡要、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等向扶贫资金钱物“动奶酪”的问题;扶贫项目分配、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违规操作、滥用职权、以权谋私问题;向农村低保、危房改造、易地搬迁、产业扶贫、对口帮扶以及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惠农资金动邪念、伸黑手等问题。上半年,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5件7人。
聚焦贯彻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问题。重点查处扶贫领域弄虚作假、阳奉阴违,工作任务不落实,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做表面文章、盲目决策、敷衍了事,一味要求写材料、填报表、迎检查等,在脱贫攻坚中搞虚假脱贫、数字脱贫和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上半年,共抽查33个行政村,96个贫困户。针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缓慢成立了8个检查组,检查8个乡镇,22个行政村,共发现问题2个。
聚焦有关管理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重点查处各级党委政府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委关于脱贫攻坚的重大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领导不力,工作不扎实;扶贫主管部门对落实扶贫项目计划不及时、组织指导不力,致使项目未能落地,扶贫政策、项目、资金信息不公开、不透明,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责不力、监管不严;与扶贫项目资金密切相关的县直部门、乡镇站所在项目资金落地后,没有及时跟进、跟踪,对项目审批、项目实施、工程质量、资金发放监管不到位;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对存在问题应当发现而未发现,或发现后不报告、不处置、不问责等宽松软问题。
聚焦帮扶工作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重点查处帮扶单位不认真履行帮扶工作职责,未建立台账资料或台账资料不齐全、不规范,对落实帮扶任务消极应付、部署不力、措施不实;驻村工作队和选派扶贫干部“走读式、不履职、成效差”,擅自脱岗、懒政怠政;乡镇党委不履行对帮扶干部日常管理职责,放任自流等问题。通过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等方式,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共排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9件,提醒谈话1件2人,通报曝光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聚焦审计、财政、巡察等渠道发现的问题。重点查处各级扶贫资金审计、财政专项检查、巡视巡察等发现的突出问题,要求整改而未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或普遍存在多发或重复发生的违纪违规问题,特别是公职人员及财政供给人员侵占、挪用扶贫资金等问题。上半年,共立案17件18人,涉及科级干部4人,问责4件4人。(王四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