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兰坪县不断强化扶贫领域工作措施、工作机制和监督管理,常态化开展抽查检查,推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深入开展,为打赢深度贫困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自查自纠。要求各乡(镇)和涉及扶贫项目资金的部门(单位)每年组织开展1次自查自纠,时间不少于1个月。自查自纠要形成“一报告两清单”,即自查自纠报告和问题清单、整改清单,统一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督促检查。由县纪委、监委牵头,每季度组织八乡(镇)纪委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一次脱贫攻坚纪律作风交叉检查抽查。重点查看各乡(镇)各部门(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是否做到了“四个到位”,对项目、资金、责任、作风问题查找的覆盖是否到位,精准程度是否到位,整改落实是否到位,对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是否到位。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突出问题迅速进行挂牌督办、提级直查,确保交叉检查取得扎实成效。(和嘉才 和周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