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制定“铁规”为村组干部上紧脱贫攻坚纪律“发条”

发布时间:2018-09-16 08:10:10   来源:昆明市纪委

为严肃村组干部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纪律,充分发挥村组干部在脱贫攻坚一线的生力军作用,确保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近日,富民县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村组干部参与脱贫攻坚“五严禁五不准”纪律规定》,“铁规”进一步严明脱贫攻坚纪律,严惩伸向扶贫领域的“黑手”和腐败问题。

“五严禁”划出纪律红线。《规定》明确村组干部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禁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工作纪律,如在违反廉洁纪律要求中明确:“不准利用职权插手干预脱贫攻坚项目建设,侵占、套取、骗取脱贫专项资金,贪污截留、克扣挪用、挥霍浪费,收受礼品礼金、索要财物、违规收取费用。”“五严禁”为村组干部上紧纪律“发条”,严明纪律规矩,划出纪律红线,要求执行政策不打折扣、不搞变通,让村组干部明规守纪,不碰纪律“红线”。

“五不准”明确纪律要求。《规定》明确村组干部不准做、不能做的具体内容和负面清单,如“不准在落实中央和省、市、县脱贫攻坚工作决策部署上讲条件、讲困难、讲价钱、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不准增加群众负担,漠视群众合理诉求,刁难群众、吃拿卡要、优亲厚友、假公济私、与民争利,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不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敷衍了事、失真失实、弄虚作假……”让村组干部明白不能碰的“高压线”是哪些,严格执行政策,自觉遵守规定。

强化《规定》的落实监督。县纪委、监委把“五严禁五不准”纪律规定纳入脱贫攻坚纪律作风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要求7个专项纪律检查组按月开展跟踪监督,对发现的苗头问题及时提醒、及时纠正、及时整改。如发现有违反“五严禁五不准”的情况,严肃追责问责,处理结果将列为村级组织换届人选的限制条件,不作为换届候选人。今年以来,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脱贫攻坚提醒谈话45人,检查中发现并整改问题75个,排查并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95件,查处问题11件,问责处理17人,党纪处分5人。

“‘五严禁五不准’纪律规定为我们村组干部列出不能做的具体内容,再次对我们村组干部进行提醒、拉响警报,避免村组干部在工作中犯错误,此规定有利于提高村组干部服务群众和廉洁履职意识,有利于推动农村贫困群众早日脱贫。”一名村干部表示。(陈金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