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入做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扎实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近日,南涧县出台《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为如期实现脱贫“摘帽”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方案》指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点为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级职能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是否存在履责不力、监督不严、推诿扯皮等问题;县乡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是否存在问题该发现而未发现,发现后不处置不报告等问题;扶贫领域是否存在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腐败问题;扶贫领域是否存在形式主义、作风漂浮、弄虚作假以及搞数字脱贫,“垒大户”、“造盆景”搞“形象工程”等作风问题。
《方案》明确,县委负责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每半年听取专项治理工作汇报;县纪委监委负责牵头专项治理工作,从严处置问题线索,从严进行问责追责;相关行业责任部门,认真做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治理工作;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挥“探头”作用,督促驻在部门抓实扶贫工作;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行好一线监督职责,加强对资金落地、政策落实等情况监督。
《方案》还对如何有效开展监督检查、怎样移交处置问题线索,以及强化直查直办、加大问责追责、持续通报曝光等作出详细规范要求。
据悉,今年以来南涧县共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41件,立案审查调查17件26人,处分13人,问责15人,提醒谈话和约谈121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例3件43人。(张世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