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发布时间:2018-09-04 07:48:21   来源:怒江州纪委

近日,怒江州纪委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纪委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和州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等内容,研究贯彻意见。

会议指出,打赢脱贫攻坚战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向全国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中央纪委把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全面部署,扎实推进。杨晓渡同志的讲话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的重要论述,对今后一段时期的专项治理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会议强调,在怒江脱贫攻坚处于爬坡过坎、决战决胜的最紧要关头,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清醒认识打赢深度贫困脱贫攻坚战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把中央纪委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精神与八届州委五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明确职责任务,强化政治责任,持之以恒把专项治理工作推向深入,以严规铁纪让各项扶贫政策真正落地见效。

会议要求,要认真总结怒江州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上的工作经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时堵塞漏洞,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内外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要继续坚持一月一例会制度,认真抓好怒江州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十大专项治理行动,加大扶贫领域政治巡察力度,持续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并力争在年内做到全覆盖;紧紧围绕“在脱贫攻坚中保护好绿水青山”这条主线,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严明的纪律确保脱贫攻坚与生态保护相协调、脱贫致富与可持续发展相促进。

会议还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要持续深化“三转”,履行监督第一职责的同时,坚持“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推动党委、政府履行主体责任,督促扶贫有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坚决防止出现代替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看项目、管资金等现象,督促各级扶贫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并将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对因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导致扶贫工作不务实、脱贫过程不扎实、脱贫结果不真实以及资金、项目等方面发生严重问题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周盈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