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勐海县纪委、监委持续加大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惩治力度,紧盯项目资金、政策落实、干部作风、领导责任等环节,以自查自纠、专项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在全县范围内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持续释放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的强烈信号。
自查自纠“回头看”,不断压实整改责任。县纪委、监委结合全县实际研究制定自查自纠方案,要求各乡镇农场、县直脱贫攻坚工作涉及单位,结合年初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自查发现的问题以及县委常规巡察、州县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和专项纪律检查反馈问题进行自查自纠,认真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整改并形成整改情况报告,重点围绕扶贫项目资金安排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和程序,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是否按计划进度落实,跟踪监督资金使用安全是否到位,反馈和发现问题是否及时处置整改,在项目资金分配、监管和整改等环节进行严格的自查。
以问题整改为目标,推动工作责任落实。坚持边查边整改,把自查自纠过程当作发现问题、整改问题、推动工作的过程。针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制定责任清单、项目清单、资金清单,逐一进行梳理,逐项建立台账,逐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查找出的问题由专人负责、销号管理,切实增强自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工作落实到位。
专项检查再发力,推动专项治理不断深入。纪委、监委联合财政、扶贫办等部门组成11个专项检查组围绕扶贫项目、资金流向、项目实施和前期整改中存在的问题对各乡镇农场、20个职能部门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等问题严肃惩治。对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扶贫政策、项目、资金等信息不公开、不透明,履责不力、监管不严、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严肃惩治。对检查中发现的能立行立改的问题,现场指出,督促整改;对现场无法立即解决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责令限期整改,以严格的监督检查和责任压实倒逼脱贫攻坚工作中各项突出问题的解决。(周听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