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件件有落实。今年以来,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16件,已办结12件,给予党纪处分3人,政务处分1人,问责7人,其他处理10人。
拓展监督平台。充分发挥云南省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五级联动”监督平台优势,将检举举报平台覆盖至全县10个乡(镇)、121个村(社区)。用心、用情、用力督促解决好脱贫攻坚中群众的利益诉求,对群众反映的脱贫攻坚领域问题,不找理由、不推客观,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并做到实事求是、应录尽录。今年以来,该县共录入脱贫攻坚领域群众诉求2030件(条),已办结2028件(条),办结率99.9%。
全面梳理排查。对基层干部涉嫌贪污、挪用、截留救济物资及专项扶贫款物,涉嫌骗取、冒领国家扶贫资金,涉嫌在落实扶贫工作过程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以及地方政府职能部门涉嫌失职渎职,对扶贫安置后续措施落实不到位等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全面梳理排查,建立专门台账进行管理,做到底数清、数字准、情况明。
强化交办督办。对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做到快收、快阅、快处,坚决防止信访举报件积压、搁置,严禁漏报、瞒报。以领导包案为抓手,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今年以来,该县共排查筛选出反映扶贫领域信访突出问题11件,由委机关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包案督办,要求包案领导严格按包督办、包调查、包解决、包息诉、包稳定的“五包”要求,督促责任部门和承办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时限调查处理。(李转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