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景洪市开展为期3个月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推动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自查自纠压实责任。此次专项治理由市纪委、监委牵头,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实施。要求涉及扶贫项目资金的单位(部门)认真梳理形成全面精准的扶贫领域工作责任清单、扶贫领域项目清单、扶贫领域资金清单,在此基础上,实行“三顺一倒查”,与自查自纠相结合,形成“一报告两清单”,接受好交叉检查和重点抽查。
明确重点抓实治理。按照自查自纠、交叉检查、重点抽查、整改落实等步骤,重点检查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履行监督责任不力、扶贫领域腐败、扶贫领域作风等问题,持续深入开展治理整顿,消除腐败和作风问题滋生空间,促进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脱贫攻坚的重大政治责任。
落实机制严肃问责。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对在抽查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坚持“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措施不管用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成效不明显不放过”,对自查自纠’走过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仍然突出的单位(部门),一律进行公开通报曝光,对扶贫开发工作中失职失责的有关职能部门,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康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