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发现问题61个

发布时间:2018-08-14 07:47:09   来源:迪庆州纪委

近期,迪庆州全面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在自查自纠阶段,共自查发现问题61个,目前已整改16个,限期正在整改44个,涉嫌违纪问题1个。

“在专项治理中,迪庆州以推动问题整改落实为专项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措施不管用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成效不明显不放过’,坚持边查边改,切实把专项治理过程作为发现问题、整改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紧紧围绕工作重点,分类督促整改落实,深入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成效明显。”州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说道。

据了解,迪庆州三县市、乡镇把自查自纠与“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转作风、大调研、抓精准、促落实”专项行动、“完成全年扶贫目标任务百日行动”等工作有机结合,逐级认真梳理形成全面精准的扶贫领域工作责任清单、项目清单、资金清单。严格按照顺着扶贫项目查,从扶贫项目的立项、招投标、资金拨付、实施、验收等环节,认真查找存在问题;顺着扶贫资金流向查,从扶贫资金申报、拨付、使用、监管等环节,认真查找存在问题;顺着前期扶贫领域存在问题的发现、整改、移交、追责等环节,认真查找不纠正不落实方面的问题;根据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和前期整改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按照倒查扶贫工作责任不落实、不精准等方面的问题“三顺一倒查”的要求,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

与此同时,由州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组织涉及扶贫项目资金的部门(单位)开展自查自纠。要求涉及扶贫项目资金的部门(单位)认真梳理形成本部门(单位)负责的扶贫工作责任清单、项目清单、资金清单,在此基础上,重点围绕扶贫项目资金安排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和程序,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是否按计划进度落实,跟踪监管资金使用安全是否到位,发现问题以后是否及时处置整改,倒查在项目资金分配、监管和整改等环节责任不落实、不精准等方面的问题。

为确保自查自纠切实取得实效,建立了清单销号整改制度,严格落实“一报告两清单”要求,各县市、乡镇和州级责任单位认真梳理分析自查自纠情况,形成自查自纠报告和问题清单、整改清单,统一建立台账,实行挂账销号管理,并报州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存档备查。(和鲲  王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