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景洪市纪委监委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严标准、强监督、重问责,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提高站位,增强政治担当。深化认识,把脱贫攻坚工作列为重中之重加以谋划、推进。制定年度脱贫攻坚纪律检查方案,列出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重点排查、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脱贫攻坚专项检查“回头看”工作,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织密脱贫攻坚监督网。
完善机制,增强监督实效。完善抽查机制,不打招呼、不发通知,随机抽查,实现检查常态化,消除单位干部干事创业松一阵紧一阵、应付了事侥幸心理及不良现象,激发干部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实干精神和责任意识;将抽查检查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挂钩,与领导干部提拔任用、单位评先评优挂钩;建立健全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机制,确定流转线路、督办部门、转办时限,建立专项台账,及时收录登记,确保问题线索处置规范有序、有始有终,一目了然。
严肃问责,强化执纪震慑。坚持问题导向,紧扣8个方面主要内容,加大扶贫领域执纪问责力度,对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优亲厚友、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套取挤占资金等问题,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一经发现,快查快处,通报曝光,查处一个、警示一片、震慑一方。今年以来,共查处扶贫领域违纪案件5起,党纪处分3人,政务处分3人,下发监察建议书1份,谈话提醒2人,通报批评3人。(康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