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扶贫领域问题责任再压实 治理再“加码”

发布时间:2018-08-11 08:27:12   来源:保山市纪委

近日,昌宁县各级党委(党组)召开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暨警示教育会议,通报典型案例,举一反三查问题、挖根源、补短板、重遏制、严惩处,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全力保障该县脱贫搞帽。

找准问题再出击。在全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议上,通报了去年7月以来,共受理扶贫领域信访举报14件(次),处置问题线索54件(次),纪律审查13件2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并围绕案件查处情况找准全县扶贫领域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截留挪用、失职渎职、作风不严不实等六方面问题,要求相关部门采取精准有力措施,切实解决问题。

细化责任再压实。再次明确乡镇战区指挥长和主责部门的县级分管领导对本乡镇、村、部门负领导责任,必须牵头研究专项治理工作,主动过问、主动排查存在问题,督促乡镇和部门抓好工作落实。县纪委、监委落实监督责任,牵头抓实专项治理工作,定期对各乡镇、各主责部门开展专项治理检查评估,及时提醒、抓紧督办、严肃约谈,着力解决好存在的问题。各主责部门承担监管责任,列出项目资金清单,深入镇村组,逐户、逐人开展核查,找准问题、明确责任、跟进整改。各乡镇党委承担主体责任,围绕项目、资金、责任、问题、整改“五个清单”,全面排查政策落地、责任落实、工作作风等方面问题,及时制定措施抓好整改。各村(社区)党组织承担直接责任,建立完善村级议事决策和“三资”管理制度,加强对项目和资金管理,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从严治理再加码。具体治理过程突出“四个从严”。从严监督检查,对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交由有关部门处理,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县纪委、监委;坚持从严、从重、从快的原则优先研判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第一时间办理、第一时间处置,并及时将处置情况、整改要求向移交单位进行反馈;对脱贫攻坚中履行责任不力,弄虚作假、敷衍应付、失职失责的单位和人员,从严追责问责,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截至目前,该县已有7名干部和1个单位因履行脱贫攻坚责任不到位,被追究责任;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从严通报曝光,在县电视台、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对典型案例采取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印发通报文件等方式在全县各级各部门深入组织通报、学习,消除党员干部侥幸心理,进一步强化震慑效果。(范艳芬  曾春)